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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厦门6月14日电 (张萌)“及时做好政策衔接”“申请范围新增非本市户籍类骨干人才”……14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厦门市人社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近日出台的骨干人才申请保障性商品房住房政策情况进行介绍。
据悉,自2017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出台以来,厦门市人社局已牵头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四批次共1348人的骨干人才。2022年,厦门市政府进一步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骨干人才可申购面积不高于95平方米的保障性商品房。申报流程为全程网办,由人才所在单位申报,经人社部门等审核后,再将名单推送至住房部门。
发布会介绍,鉴于《补充通知》已到期失效,为保证政策的延续性,加强骨干人才住房保障,厦门市人社局对原有骨干人才认定标准进行微调,并在广泛征求各部门的基础上提出骨干人才新版认定标准,形成《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骨干人才认定事项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继续为厦门打造更好的引才留才环境保驾护航。
其中,资格条件方面,在保障厦门户籍无住房的骨干人才类别基础上,参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非本市户籍人员的申请要求,将“申请认定前在本市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60个月的非本市户籍骨干人才”也纳入申请范围,以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
同时,结合厦门市技能人才实际情况,《通知》还将各类优秀高技能人才纳入骨干人才范畴,具体申请范围包含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福建省获奖选手(或入围国家集训队选手);福建省技术能手、福建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厦门市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赛第1名、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等,以更好保障骨干人才在厦创业安居。
“骨干人才作为城市发展的中坚力量,是引领产业创新发展的生力军。”发布会上,厦门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不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多位一体的优质人才生态圈,跑出人才与特区建设“双向奔赴”的“加速度”。本次出台《通知》,旨在进一步做好骨干人才在厦安居保障工作,激发骨干人才引领产业发展的激情和动力,为厦门“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重点企业发展提供引才支持,奋力开创产业与人才融合创新发展新局面。